KarLoo 2006-12-28 19:40
雄辩绝招--巧设条件术
1.巧设条件术
每一客观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一定的条件,比如,鱼的生存必须以水为条件,种子的萌发必须以适宜的空气、水分、温度等为条件。巧设条件术就是通过巧妙的设定某种条件,然后对事物情况作出断定,以取得论辩胜利的方法。
古时候,一位国王问身边的大臣:“王宫前面的水池里共有几杯池?”
大臣回禀:“这种问题只要问一个小学生就能得到正确的答复。”
于是一个小学生被召来了。
“王宫前面的水池里面共有几杯水?”国王问他。
“要看是怎样的杯子,”小学生不假思索地应声而答,“如果杯子和水池一般大,那就是一杯,如果杯子只有水池的一半大,那就是两杯,如果杯子只有水池的三分之一大,那就是三杯,如果……”
“你说得完全对!”国王说着,奖赏了小学生。
这个国王突然心血来潮,要人猜测偌大一个水池中有几杯水,这实在是一个荒唐透顶的难题。面对这一难题,这个小学生不是直接作答,而是巧妙地设定“杯子和水池一般大”等条件,对这一难题作出了圆满的、无懈可击的答辩,实在令人拍案叫绝。
在论辩的紧急关头,恰当地使用巧设条件术,可以取得转危为安、反败为胜的奇效。
巧设条件术是一种强有力的雄辩绝招。要能灵活地运用它,就必须善于把握事物之间的必然条件联系,并且根据这种条件联系,巧妙地设定条件。这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具备聪明的才智和临敌应变的能力。
同时,一些诡辩者也往往通过设定条件达到其诡辩目的。这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虚假条件式诡辩
巧设条件术实际上是条件命题在论辩中的运用。比如“如果杯子和水池一样大,水池的水就是一杯”就是条件命题,其中表示条件的部分称为前件,如“杯子和水池一样大”;表示依据某种条件所产生的结果部分称为后件,如“水池中的水是一杯”。正确的论辩形式首先要求所使用的条件命题必须是真的,即有前件就一定有后件,条件满足结果就一定出现。如果条件满足而结果却不出现,条件命题就必定假。当诡辩者使用虚假的条件命题来进行诡辩时,只要指出其条件满足而结果却不出现,就可将其驳倒。
一个人问算命先生:“你算命灵验吗?你算算看我可以活到几岁?”
算命先生:“我算命是非常灵验的,你假如不死的话,可以活到99岁;假如我算得不灵验,你在99岁之前死了,到时你可以来打我的嘴巴!”
这位算命先生说的“如果你不死,可以活到99岁”毫无意义,不过是说了一句废话;“你在99岁之前死了,到时你可以来打我的嘴巴”这一条件命题显然是虚假的,只要指出命题条件满足而结果却不出现的情况,就可以将其驳倒:“到时我既然已经死了,怎么还可以来打你的嘴巴呢?”
(2)滥用条件术诡辩
有些条件命题虽然是真的,但不是恰当的。使用巧设条件术除了要求条件命题是真实的以外,还要求所使用的条件命题必须是恰当的,是合情合理的。有些诡辩者往往滥用条件,作出一些不恰当的条件命题来达到其诡辩的目的。
从前,有一个人习惯了说不吉利的话,人们都很讨厌他。
一位富翁造了一所新房子,这个来到门前,敲了门没有人答应,就破口大骂道:“这扇牢门关得这般紧,想必是里面的人都死绝了!”
富翁出来,责怪他说:“我花了千金造了这所房子,你讲这种不吉利的话也太无情了!”
他说:“这所房子如果出售,只值五百金,你为什么要开这么高的价?”
“我并没有要出卖它,你为什么要估价?”富翁怒了。
“我劝你卖是好意,若遇一场大火,你的房子会烧得一文不值!”
这个说不吉利话的人说的“如果一场大火,你的房子会烧得一文不值”等条件命题虽然可能是真的,但却是很不恰当的,不近情理的,这是滥用条件式的诡辩。
KarLoo 2006-12-29 10:50
2.条件分离术
晏子出使到楚国,楚王对晏子进行人身攻击说:“齐国难道没有高大能干的人吗?怎么派你这个矮个无能的人当使者呢?”
晏子回答道:“我们齐国高大能干的人多得很,不过,按我国的规矩,派什么人出使什么样的国家是有严格规定的。高大能干的人,就派他们出使高贵强盛的国家,矮小无能的人,就派他们出使低贱弱小的国家,我晏婴是最矮小无能的人,所以就派我出使到楚国来了。”
楚王本想通过污辱贬低晏子从而达到污辱贬低齐国的目的,但晏婴的回答,却使楚王落得自讨没趣。
晏子的答辩使用了这么一种方式:
如果是矮小无能的人,就只能出使低贱弱小的国家;
我晏婴是最矮小无能的人;
所以我晏婴只能出使最低贱弱小的国家。
晏婴以条件命题为前提,通过肯定条件命题的前件而得出肯定其后件的结论,这种论辩方式我们称之为条件分离术。一个真实的条件命题有前件就必定有后件,断定其前件存在,自然也就可以得出肯定其后定的结论,因而条件分离术具有无可反驳的雄辩的力量。
清朝时,有一天,乾隆皇帝问纪晓岚:“纪卿,[忠孝]二字作何解释?”
纪晓岗答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为[忠];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为[孝]。”
乾隆皇帝立刻说:“那好,联要你现在就去死!”
“臣领旨!”
“那你打算怎么死法?”乾隆皇帝问。
“跳河。”
乾隆皇帝当然知道纪晓岚不会去死,于是就静观其应变办法,不一会儿,纪晓岚回到乾隆跟前,乾隆笑道:“纪聊何故未死?”
纪晓岚答道:“我走到河边,正要往下跳下时,屈原从水里向我走来,他说:"晓岚,你此举大错矣!想当年楚王昏庸,我才不得不死,你在跳河之前应该先回去问问皇帝是不是昏君,如果不是昏君,你就不该投河而死;如果说皇上跟当年楚王一样的昏庸,你再死也不迟啊!"”
乾隆听后放声大笑,连连称赞道:“好一个如簧之舌,真不愧是雄辩之才,这下联算是服了!”
纪晓岚所以能免去一死,是因为使用了条件分离术。
使用条件分离术必须注意,它只能使用由肯定前件到肯定后件的形式,而不能使用由肯定后件到肯定前件的形式,因为一个真实的条件命题有前件就必定有后件,但有后件却不一定有前件。一些诡辩者往往采用肯定后件的形式来达到其诡辩的目的,我们要揭穿这类诡辩,就必须指出其中所包含的这种错误形式。
某厂某车间小组长和工人小王发生了这么一次论辩:
组长:“小王,不能只知道休息,不知道工作啊!”
小王:“请问组长,这里的"知道"是不是"懂得"和意思?”
组长:“是呀,你问这个干嘛?”
小王:“那就好了,你说我只懂得休息,不懂得工作,这话是自相矛盾啊!”
组长:“何以见得?”
小王:“列宁说,不懂得休息的人,就不懂得工作。照此推理,你说我不懂得工作,这就必然得出我也不懂得休息的结论。可是,你又说我只知道休息,这岂不是前后矛盾的吗?”
这个小王的狡辩,使用了这么一处形式:
如果不懂得休息,就不懂得工作,
我不懂得工作,
所以我不懂得休息。
他使用的是由肯定后件到肯定前件的错误形式,是十足的诡辩,这种诡辩方式我们称为肯定后件式诡辩。
KarLoo 2007-1-3 15:10
3.条件拒绝术
一个真实的条件命题有前件就必定有后件,而没有后件也就必然没有前件。条件拒绝术就是通过否定一个条件命题的后件而得出否定其前件的论辩方式。
古代魏文侯派了手下一个叫毋择的人,给齐侯送去一只天鹅,在半路上不小心天鹅飞掉了。毋择进入齐侯宫中,呈上一只空空的鸟笼,跪禀道:“大王,我们国君派我来给大王送天鹅来了。”
“你的天鹅呢?”齐侯见是一只空空的鸟笼,满面怒容,左右大臣也面露鄙夷之色。
毋择从容不迫,侃侃而谈:“路上我见天鹅干渴得很,于心不忍,就放它出来喝水,哪知它一飞冲天,就再也没有回来,我真是难过到了极点。我本想,世上的天鹅很多,买一只相似的送给大王,但一想,这样岂不是欺骗大王吗?我也曾想,送一只天鹅都送不到,干脆自杀好了,但这样岂不是会让人认为国君把鸟兽看得比人还重要吗?我又想,没有天鹅怎能见大王呢?干脆逃跑好了,但这样岂不因为我而影响两国的友好往来吗?没法子,只好送一只空空的鸟笼子给大王,请大王发落。”
毋择几句话,把齐侯说得心花怒放,齐侯不但没有怪罪他,反而说:“你这三句话远远胜过了一只天鹅,我们京城附近有百里之地,封给你好吗?”毋择谢恩不迭,不敢接受,连忙告辞,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毋择凭着如簧之舌,不但没有因丢失天鹅而受罚,反而受到齐侯重重的奖赏,他的话所以有如此强烈的雄辩力量,是因为他使用了这么一种论辩方式:
如果换了一只天鹅,就是欺骗大王,
我不能欺骗大王,
所以我不能换一只天鹅。
这是通过否定后件得出否定前件的结论。
使用条件拒绝术必须注意,只能使用由否定后件得出否定前件的结论,而不能由否定前件得出否定后件的结论,因为一个真实的条件命题有前件就必定有后件,但没有前件却不一定没有后件。一些诡辩者往往喜欢用这种错误的方式来达到其诡辩的目的。
一位老师对一名学生的家长说:“你应该好好地给你的小莫里茨洗个澡了,没有一个同学愿意同他坐在一起,没有一个人忍受得了他的臭味!”
家长说:“这关你什么事?我把儿子送到您这儿是为了让他学习,而不是送他来让您闻的,他又不是玫瑰!”
这位家长在为儿子不讲卫生的行为辩护时,使用了这么一种论辩形式:
如果是玫瑰,就是让人闻的,
我的儿子不是玫瑰,
所以我的儿子不是让人闻的。
他使用的是由否定前件到否定后件的错误形式,纯属诡辩,我们称这种诡辩形式为否定前件式诡辩。这种诡辩方式很常见,又如,有这么一段对话:
病人:“同志,这取药的窗口太小了,我都看不见您在哪边了。”
发药人:“你看我干吗?我又不是猴儿!”
这位发药人是在诡辩,因为如果是猴子,是可以让人看的,而不是猴子,却不一定就不能让人看。
KarLoo 2007-1-3 15:11
4.连锁条件术
客观事物之间存在着一种复杂的环环相扣的必然条件联系,甲现象必然引起乙现象,乙现象又可必然引起丙现象。比如,在一个大气压下,气温降低至零度以下必然引起水结冰,而水结冰又必然导致水的体积膨胀。根据这种环环相扣的必然条件联系进行设辩的方法,我们称之为连锁条件术。
连锁条件术有下面两种形式:
(1)连锁分离式是以一系列的环环相扣的条件命题为前提,通过肯定第一个条件命题的前件而得出肯定最后一个条件命题后件的结论的论辩形式。
明朝时,南昌宁王朱宸濠自恃是皇族后裔,一天到晚只知吃喝玩乐。有一次他的一只挂有“御赐”金牌的丹顶白鹤独自跑到街上,被一条狗咬死了。朱宸濠气得暴跳如雷:“我这白鹤是皇上赐的,脖子上挂着"御赐"金牌,谁家野狗竟敢欺君犯上,这还了得!”
当即,他命令家奴把狗的主人捆绑起来,送交南昌知府治罪,给他的白鹤抵命。
当时南昌知府名叫祝瀚,对宁王府的胡作非为很是不满,就对宁王府的管家说:“既然此案交我处理,那么公事公办,请写个诉状来。”
管家耐着性子,写了个诉状。
祝瀚接过诉状,立即命令衙役捉拿凶手归案。
管家忙说:“人已抓到,就在堂下。”
祝瀚故作惊讶地说:“状纸上明明写着凶犯乃是一条狗,本府今日要审狗,你抓人来干什么?”
管家气急败坏地说:“那狗不通人言,岂能大堂审问?”
祝瀚笑道:“贵管家不必生气,我想只要把诉状放在它面前,它看后低头认罪,也就可以定案了。”
管家跳了起来:“你这个昏官,走遍天下可有哪一条狗是识字呢?”
这时,祝翰严肃地说道:“如果狗不识字,狗也就不能认识鹤脖上的金牌,也就谈不上什么欺君犯上;如果狗不是欺君犯上,就不能处治狗的主人。”
几句话把管家说得哑口无言,管家只好甩着袖子气呼呼地跑了。
祝瀚在与管家的论辩中,使用了连锁分离式,通过肯定第一个条件命题的前件“狗不识字”,得出了肯定最后一个条件命题后件的结论:“不能处治狗的主人。”逻辑严密,无懈可击。
(2)连锁拒取式
连锁拒取式是以一系列的环环相扣的条件命题为前题,通过否定最后一个条件命题后件而得出否定第一个条件命题前件的论辩方法。
前汉时,黄霸为颖川郡的郡守,他刚到任就有两个妇人为了争夺一个小男孩吵着到官府告状来了。
黄霸派人抱了那个孩子放在坪院中间,对两个妇人说:“你们抢吧,谁抢着了归谁。”
那两个孩子都没命地扑向孩子,一个抱着孩子的腰,一个抱着孩子的腿,果真抢了起来,那孩子哪受得了呢,于是就哇哇大哭起来,孩子一哭,一个妇人就松了手,也哭了起来。
黄霸指着夺得了孩子的妇女说:“这孩子不是你的,你怎么赖人家的孩子?”
她却分辨道:“你明明说谁抢到了孩子,孩子就是谁的,我抢到了孩子,怎么又说不是我的呢?”
黄霸厉声喝道:“如果这孩子真是你的,你是孩子的母亲,你就会心疼孩子;如果你心疼孩子,你就会怕孩子受伤;如果你怕孩子受伤,你就不会咬牙切齿地抢孩子而不松手。现在你死命地拖抢孩子,可见这孩子不是你的!”
黄霸在与这一妇女的论辩中,使用了连锁拒取式,通过否定最后一个条件命题的后件“你死命地抢拖孩子”,得出否定第一个条件命题的前件的结论:“这孩子不是你的。”黄霸的论辩有着不容置疑的雄辩说服力。
使用连锁条件术必须注意,作为前提的各个条件命题必须是真实的。有些诡辩者往往以虚假的条件命题为前提进行推演,以此达到其诡辩的目的。我们要揭穿这种诡辩,就必须指出其中条件命题的虚假。
有个戴手表的农民在干活,一个青年小商贩从他面前经过,问道:“请问现在几点钟?”
农民说:“按照我们的习惯,对生人不能回答这种问题。”
“为什么?”青年觉得奇怪。
农民说:“如果我告诉你,你一定会感谢我,然后我们互相介绍,互相认识;相识之后,我就会请你到我家吃晚饭,那时你会看见我漂亮的女儿;你看见我漂亮的女儿,就会一见钟情;如果你一见钟情,你就一定会为她向我求婚;我呢,我必然要拒绝你的请求,因为我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没有手表戴的人,所以……”
这个农民使用了连锁条件术中的连锁拒取式,但他所用的若干条件命题的前提是虚假的,因此纯属诡辩。
KarLoo 2007-1-3 15:12
5.逼敌抉择术
逼敌抉择术就是提供若干可能情况给论敌,并要他从中作出选择,以此取胜的方法。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此术是将选择关系复句运用于论辩的形式。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说,它是采用析取命题及其推理来制服论敌的方法。
在明朝万历年间,海盐县有个女子还没有出嫁,有个少年想要娶她,她的父亲不同意,少年诬告说他已娶了这个女子为妻,而她的父亲逼她再嫁人。县令把女子叫到跟前,跟她谈话,而后突然问少年:“你既然是这个女子的丈夫,那么你说说,你妻子手上的疤痕是在左手还是在右手?”
少年目瞪口呆答不上来。
该县令列举了两种可能情况要少年选择:“这个女子左手有疤痕,或者右手有疤痕。”如果真是他的妻子,那么他就应知道妻子手上疤痕的情况。现在这一恶少年不知道这一情况,自然就可证明这个女子不是他的妻子。这就一针见血地揭穿了这一恶少年企图强占他人女子为妻的阴谋。
当论敌列举若干可能情况要我们选择,企图难倒我们时,我们可以以其人之道而治之:用逼敌抉择术来回击。
云南白族流传着这么一个民间故事:
有一个年轻美丽的聪明姑娘,名字叫美貌女,有一次,皇帝脚踩马蹬,挺身悬空,问美貌女说:“你说我是上马还是下马?”
美貌女没有下面回答,而是不慌不忙地一只脚踩在门外面,一只脚踩在门槛上,反问皇帝说:“你说我是进门还是出门?”
皇帝无法回答。
皇帝要美貌女在“上马”与“下马”之间作出选择,如果美貌女说“上马”,皇帝会下马,如果说“下马”,皇帝又会上马,企图以此使美貌女陷入困境。美貌女看透了这一点,将计就计反问一句,要求皇帝在“进门”与“出门”之间作出选择。说“进门”她会出门;说“出门”她会进门。所以皇帝也只好哑口无言。
有时我们还可以接过论敌的话来要求论敌自己进行抉择,这种方式别具魅力。
毛拉去集市买毛驴,卖驴的地方挤满了乡下来的农民。有个衣冠楚楚的人经过那里,说道:“这个地方不是农民,就是毛驴。”
毛拉听了,上去问道:“先生,您准是农民了?”
“不,我不是农民。”
“那你是什么呢?”
“……”
这个衣冠楚楚的人说的话中之意是:“这里所有东西或者是毛驴,或者是农民。”毛拉接过这句话,几声追问,使得对方窘态百出。
使用逼敌抉择术必须注意,并不是随便使用一个选择复句就可奏效,必须认真分析论敌的矛盾,针对论敌的要害,选择最恰当最有力的选择关系复句让对方选择,这样才能将论敌击跨。
另外还必须注意,列举的若干可能情况中至少必须包含一种情况是真的,存在的。如果所有的情况都不存在,这个析取命题就是虚假的。诡辩者有时运用虚假析取命题进行诡辩,我们称之为虚假析取式诡辩。
古希腊有人以下述问题问一个叫梅内德谟的哲学家,要求回答“是”或“否”:“你是否已经停止打你的父亲?”
显然,不管回答“是”或“否”都会使回答者陷入难堪处境,因为如果回答“是”,则表明他打过父亲,现在不打了;如果回答“否”,则表明他以前打过父亲,现在还在打父亲。
这里“是”或“否”看起来很全面,但实际上它漏掉了一种对一般人来说是真实的“从来没打过父亲”的情况,因而这一析取命题对一般人来说是虚假的。
要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指出这种析取命题是虚假的,理直气壮地回答说:“我从来没打过父亲!”
当然,也可因境构思出反击的办法。
一个法官和一个商人在路上碰见朱哈,他俩想羞辱朱哈,便说:“你是一头驴子还是一个骗子?”
朱哈听后,便站到法官和商人中间,说:“我既不是驴子,也不是骗子,而是介于两者之间。”
法官和商人听后,只好怏怏而去。
法官和商人本想应用虚假析取式诡辩来羞辱朱哈,要朱哈在“驴子”和“骗子”之间作出选择,朱哈一眼识穿其诡辩,不但将这一虚假的析取命题全盘否定,而且巧妙地用“介于二者之间”将他俩的脏水泼回到他们自己身上,表现出机智的应变能力与高超的论辩能力。
KarLoo 2007-1-3 15:14
6.二难制敌术
在论敌过程中,只列出两种可能的情况,迫使论敌从中作出选择,不论对手选择哪一种,得出的结果都对他不利,除此以外又别无选择,这就必然使论敌陷入进退维谷、左右两难的境地,使论敌完全落入我方控制之中,这种论辩方法我们称之为二难制敌术。
从前有个县官非常可恶,凡是来打官司的如果不给钱,就会被他打得死去活来。当地有个艺人编了出戏,叫《没钱就要命》。演出那天,县官也去看戏,他看演的是他,当时就火了,没等戏演完,就回到县衙,命令衙役把这个艺人传来审问。那个艺人听说县官传他,就穿了龙袍,大摇大摆地跟着去了,县官一见艺人带到,便把惊堂木一拍,喝道:“大但刁民,见了本官为何不跪!”
艺人指了指身上的龙袍说:“我是皇帝,怎能给你下跪?”
“你在演戏,分明是假的!”
“既然你知道演戏是假的,为什么还要把我传来审问?”
几句话,把县官问得张口结舌,县官只好看着艺人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县衙。
艺人在与县官的论辩中之所以取胜,是因为他使用了二难制敌术。他要县官在演戏是真的是假的这二者之间加以选择。选择是真的,那么他是皇帝不能下跪的;假的,那么就不能审问他。县官无计可施,只好气得干瞪眼。
二难制敌术的关键是要让论敌不管作何种选择都使他为难,若有某些选择并不能使他为难,论敌就会乘虚逃脱。只有各路设卡,才能使对手无法逃遁,束手待擒。
从前有个皇帝向全国宣布说:“如果有人能说出一件十分荒唐的事,使我说出这是谎话,那我就把我的一半江山分给他。”人们闻讯,纷纷来到王宫,说了各种弥天大谎,结果都被皇帝一一驳回。
有一天,一个农民挟着一个斗,来到皇帝跟前,皇帝奇怪地问道:“你拿斗来干什么?”农民说:“万岁欠我一斗金子,我是来拿金子的。”皇帝吃惊地说:“一斗金子?我什么时候欠的?撒谎!”农民不慌不忙地说:“即然是谎话,那就给我一半江山吧!”皇帝急忙改口说:“不!不!这不是谎话。”农民笑着说:“那就给我一斗金子吧!”
其他人的话所以被皇帝一一驳回,是因为皇帝说这些人的话是谎话是谎话并没有什么为难之处;而这个农民正是各路设卡,皇帝说是谎话或不是谎话都感到为难,终于使得皇帝进退维谷。
二难制敌术是一种神奇的雄辩绝招,它实际上是运用二个条件命题和一个析取命题为前提进行推演的论辩方法,因此我们必须使用有关的正确的推演形式,注意所使用的条件命题必须是正确的、真实的,析取命题必须将某个方面的情况列举完全。如果违背了以上各点,那么这个形式就是错误的。有些诡辩者往往用错误的二难术来发难,我们要对论敌进行反驳就必须分析其推演形式是否正确,条件命题是否真实,析取命题是否将某方面的情况列举完全,等等。
有位医生接到请他去出诊的电话,他不愿意去,就这样回答对方:“如果病人病重,那么我去也不能解决问题;如果病人病经,那么请病人来看门诊,所以我不必去了,病人或者是病重或者是病轻,反正我是不必去了。”
这位医生运用二难术来搪塞病人,但他的这种二难术是错误的,是在诡辩,原因就在于他的论证前提中的条件命题是虚假的(因为病重,医生去了并不就是不能解决问题)。
有个以赖帐出了名的律师,请了位医生给他的妻子治病。通过诊断,医生发现病情十分严重,对律师说:“我担心看完病后,您不会付钱。”律师说:“请放心,我向您保证,无论您救活了她,还是误诊医死了她,我都将如数付给您500英镑。”医生听完这话后,竭尽全力投入抢救,但确因病重终于没有救活病人。医生在表示歉意后,要求付给急救酬金。
“我的妻子是您误诊医死的吗?”律师问。
“当然不是,我的诊断和用药都没有错。”医生说。
“那么您把她救活了吗?”律师又问。
“这不可能,她的病情实在太重了。”
“这就对啦,既然您没有救活她,也没有误诊医死她,根据刚才我的保证,我就不该付给您500英镑了。”
这位律师纯粹是为了赖账而进行诡辩。当初作保证时,他故意漏掉了一种可能:“因病重抢救无效而死”。这位医生预先没有识破这一诡计,上了他的当。此外,他由否定前件到否定后件的论辩方法,也是错误的。
对于一个虚假的二难术,我们还可以构造一个相反的二难式来驳倒对方。
古希腊著名诡辩学者普洛塔哥拉斯有个学生,叫爱瓦梯尔,师生商定学费分两期交付,第二期学费规定在爱瓦梯尔出庭第一次胜诉之后交付。爱瓦梯尔毕业后改行没当律师,也就没有机会出庭,所以普洛塔哥拉斯第二期学费始终收不回来。普洛塔哥拉斯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爱瓦梯尔付款,并对爱瓦梯尔说:“如果你胜诉,就应当按照商定条件付款;如果你败诉,则必须按法院判决付款。你或胜诉或败诉,总之都应当付款。”
爱瓦梯尔用相反的二难式回答说:“如果我胜诉,按法庭判决我不应付款;如果我败诉,那么依我们商定条件不应付款,所以我或胜诉或败诉,总之,我都不应当付款。”
这样就把对方的二难式破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