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电信与广电:合作?和谐!

dingrong 2005-5-17 11:22

电信与广电:合作?和谐!

电信与广电:合作?和谐!  
作者:刘琦 加入时间:2005-3-21 17:42:48 评论  


    有必要解释一下,IPTV与VOD有本质上的不同。IPTV关键技术是利用计算机或“机顶盒+电视”完成接收视频点播节目、视频广播及网上冲浪等功能。它采用高效的视频压缩技术,使视频流传输带宽在800Kb/s时可以有接近DVD的收视效果(通常DVD的视频流传输带宽需要3Mb/s)。相对于广电的有线电视来说,它有随意点播、随时收看、自主选择、信息量丰富、互动性能高的优势跟数字电视相比,网络电视则有着接收方式多样、成本低廉的优势。

  一边是广电,一边是电信,一个拥有传输通道,一个富甲内容资源,一个是行政色彩浓厚的事业单位,一个是以赢利为目标的电信行业,一个以行政为参考,一个以市场为导向,面不和心却连在一起,息息相关。

  广电运营商拥有内容优势,电信运营商拥有的是交互技术和网络。就网络技术而言,HFC(光缆与同轴电缆混合网)显然不是开展广电级IPTV业务的理想网络。HFC网络需要双向化改造,以真正完成双向交互的功能,但改造的成本会很高,并不亚于建立一张全新的网络,有专家一年前的测算已达到2000亿元。而且广电一年前就曾经尝试过进行双向改造,最后无疾而终,还将双向信号源统一的压力压在技术门槛较低的机顶盒和存在很多争议的编码技术上。从这个意义上讲,广电运营商丰富的内容资源脱离了电信的IP网络,很难抓住IPTV的机会。

  据悉,电信部门的规定是那些提供内容的网站必须拥有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国家对新闻内容的采集和发布也明文规定只有相应资质单位才有,而且并不承认网络媒体采集新闻的合法性。这就等于给许多想要自己制作节目的运营商提高了门槛因此没有了内容源的电信运营商还是无源之水。

  再者,IPTV的网络运营商和内容提供商无法达成协议的话,网络运营商就会越来越深地介入内容制作领域,或者专门的内容集成运营机构或网络电视台就会出现,他们一方面采购节目、自制节目,另一方面借助网络运营商的传输平台,来构建自己的IPTV全套服务,如果运营或广电系统单独承办,新的投资就会加大,风险随之也加大。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IPTV的产业链涉及最终用户、业务运营商、宽带接入商、网络运营商、内容集成商、内容提供商;IPTV的价值链则更为复杂,还涉及机顶盒、CDN、DRM、中间件、音视频编解码等提供商。单靠任何一个网络运营商或内容提供商都是无法构建顺畅的IPTV产业链。

  在国内,由于广电部门地方割据,网络电视在全国的发展不得不面临与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的竞争。在北京,有线电视的绝大部分市场都是由歌华有线占领,该公司是国家广电总局和北京市政府批准的可以经营数字电视业务的企业,在今年国庆期间,歌华曾向市场推过低至83元的有线宽带包月服务。如果缺乏良好的传输手段和互动特色,有线电视推广越走越艰难,受牵连的有线电视运营商的推广热情还将下挫。

  不久前,IPTV牌照将要发放给广电嫡系的消息不胫而走后,股市立刻显示出波动,传言中将要获得IPTV牌照的东方网络在股市上立刻表现出上扬,但是专家告诉记者,依靠一种业务应用来推动三网融合在短期内实现,这仅仅是消费者和投资者的良好愿望。

  无论是网络电视还是数字电视,广电和电信都在试图以自己打造的产业链,来吸引媒体以及SP的参与,以便形成对自己有利的产业环境,简单的一个“网络电视”似乎涵盖了宽带增值应用的所有项目,而那些强势的电信运营商和握有内容资源的传统媒体们似乎也没有打算放弃其中的任何一项。

  随着中国宽带用户的急剧增长,到2008年,中国的IPTV用户总数将达到1亿,人均年消费额将达到400元,整个IPTV市场将达到400亿元的规模。作为一个新兴的市场和具有巨大潜力的行业,IPTV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少数受资本青睐的地带。

  IPTV也许能成为广电与电信打造和谐关系的红娘。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电信与广电:合作?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