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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lee 2006-2-20 16:43

IP视讯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报批稿》

1997年编制的《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5032-97 已使用多年。为适应我国电信业的发展,依据信息产业部信规函[2002]30号《关于补充和修订通信工程建设标准计划安排的通知》要求,在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的组织领导下,由京移通信设计院有限公司(原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制定《IP视讯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5032-97。
在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的指导下,从我国电信业务的特点和实际出发,积极贯彻相关技术政策和经济政策,吸取国外先进经验,力争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方便、实施可行。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系统组成、质量要求等。
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征求了多个会议电视运营企业及相关设计院和技术专家的意见,总结了原《规范》YD5032-97发布实施以来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参照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及规定,确定了本规范的修订原则,对原规范进行了修改、补充、增删和细化。经反复讨论修改,后经有关部门会审定稿。
本标准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解释、修订、监督执行。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京移通信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玫、尹凤庆、邵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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