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blue 2005-1-11 01:02
信息产业部关于PHS和DECT无线接入系统共用1.9GHz频段频率台站管理规定的通知
根据原国家无委“关于2000MHz频段部分地面无线电业务规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无管[1996] 20号),1900-1920MHz频段用于无线接入系统(TDD)方式。目前,符合上述频率规划的有日本的数字无绳电话系统PHS和欧洲的数字无绳电话系统DECT两种技术体制。为保证这两种不同的系统能共用同一频段并正常工作,防止相互产生有害干扰,现将PHS和DECT 系统的频率指配、台站审批等有关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一、频率分配
(一)DECT无线系统使用1905-1920MHz频段。DECT系统信道的具体频点见附件。
(二)PHS无线系统使用1900-1915MHz频段。PHS系统信道的具体频点见附件。
其信令控制信道的具体配置如下:
1902.050MHz 专网通信控制信道
1902.350MHz 保护信道
1902.650MHz 公众通信控制信道,由公众网1使用。
1902.950MHz 保护信道
1903.250MHz 公众通信控制信道,由公众网2使用。
1903.550MHz 保护信道
1903.850MHz 专网通信控制信道
(三)1905-1915MHz频段由DECT和PHS系统共同使用。
二、频率指配
(一)PHS系统
1) 由1900MHz起指配频率,指配信道的数量由话务量和用户容量决定。
2) 信令控制信道的指定:
专用网通信,可指定1902.050MHz或1903.850MHz信道;
公众网通信,可指定1902.650MHz或1903.250MHz信道。
DECT系统或其他无线电业务若对PHS系统的控制信道产生有害干扰,则必须采取天线隔离、停止使用低端频率信道等有关技术措施加以消除。
(二)DECT系统
由1920MHz起指配频率,指配信道的数量由话务量和用户容量决定,不需指定信令控制信道。
(三)拟建的DECT或PHS系统,当在某一区域用户量较大时,在避免与其他网络(DECT或PHS系统)产生相互有害干扰的前提下,可使用1900-1920MHz的全部频段。
三、PHS和DECT系统台站设置的技术要求
(一)用于无线本地环路
DECT系统的基站和用户终端:
发射平均功率≤10mW
峰值功率≤250mW;
PHS系统:
基站的发射平均功率≤500mW,峰值功率≤4W;
用户终端的发射平均功率≤10mW,峰值功率≤80mW。
(二)用于微蜂窝组网
DECT系统的基站和用户终端:
发射的平均功率≤10mW
峰值功率≤250mW;
PHS系统:
基站的发射平均功率≤20mW,峰值功率≤160mW;
用户终端的发射平均功率≤10mW,峰值功率≤80mW。
(三)占用带宽
对PHS系统,信道占用带宽不大于288KHz;
对DECT系统,信道占用带宽不大于1533KHz。
(四)杂散发射功率电平限值:
杂散发射功率相对载波电平(衰减量)≥50dB,或绝对电平≤2.5μW。
(五)PHS和DECT系统用于无线本地环路时,基站天线增益不得超过12dBi;当用于微蜂窝组网时,基站天线增益一般不超过3dBi。
四、工作在1900-1920MHz频段内的其他技术体制的系统和设备,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未作出具体规定之前,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得擅自审批;若进行有关技术试验,需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
五、在本文下发之前已审批的PHS系统和DECT系统,若审批地区仅有一个PHS系统和DECT系统,则仍可按原审批核定的参数工作;否则,应根据本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 1900-1920MHz频带PHS和DECT系统的信道划分
PHS系统的信道划分 DECT系统的信道划分
PHS系统的信道划分
信道
NO. 中心频率
(MHz) 用 途
18 1900.2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19 1900.5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20 1900.8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21 1901.1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22 1901.4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23 1901.7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24 1902.050 专用通信控制信道
25 1902.350 保护信道
26 1902.650 公众通信控制信道(1)
27 1902.950 保护信道
28 1903.250 公众通信控制信道(2)
29 1903.550 保护信道
30 1903.850 专用通信控制信道
31 1904.1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32 1904.4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33 1904.7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34 1905.0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35 1905.3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36 1905.6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37 1905.9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38 1906.2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39 1906.5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40 1906.8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41 1907.1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42 1907.4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43 1907.7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44 1908.0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45 1908.3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46 1908.6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47 1908.9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48 1909.2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49 1909.5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50 1909.8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51 1910.1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52 1910.4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53 1910.7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54 1911.0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55 1911.3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56 1911.6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57 1911.9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58 1912.2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59 1912.5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60 1912.8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61 1913.1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62 1913.4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63 1913.7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64 1914.0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65 1914.3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66 1914.650 公众或专用通信
67 1914.950 公众通信(无DECT公网)
68 1915.250 公众通信(无DECT公网)
69 1915.550 公众通信(无DECT公网)
70 1915.850 公众通信(无DECT公网)
71 1916.150 公众通信(无DECT公网)
72 1916.450 公众通信(无DECT公网)
73 1916.750 公众通信(无DECT公网)
74 1917.050 公众通信(无DECT公网)
75 1917.350 公众通信(无DECT公网)
76 1917.650 公众通信(无DECT公网)
77 1917.950 公众通信(无DECT公网)
78 1918.250 公众通信(无DECT公网)
79 1918.550 公众通信(无DECT公网)
80 1918.850 公众通信(无DECT公网)
81 1919.150 公众通信(无DECT公网)
82 1919.450 公众通信(无DECT公网)
83 1919.750 公众通信(无DECT公网)
DECT系统的信道划分
信道
NO. 中心频率
(MHz) 用 途
12
1902.528
公众通信(无PHS系统的地方)
13
1904.256
公众通信(无PHS系统的地方)
14
1905.984
公众或专用通信
15
1907.712
公众或专用通信
16
1909.440
公众或专用通信
17
1911.168
公众或专用通信
18
1912.896
公众或专用通信
19
1914.624
公众或专用通信
20
1916.352
公众或专用通信
21
1918.080
公众或专用通信
luannan 2006-9-7 14:04
1915~1920MHz频带的数字无绳电话机在2003年1月1日后停止型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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