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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liam 2007-10-31 16:24

耗资数十亿元,华为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已

耗资数十亿元,华为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已   

(1)任正非拿出数十亿元人民币,作为补偿,来实现这次劳动关系调整,可谓真诚和义气!实在是其他老板做不到的!和哪些真正的黑心老板相比,已经是天壤之别!
(2)通过经济补偿,依据现行法律,通过自愿和协商,调整劳动关系,是一个国际企业的惯例。从这个方面看,华为的人力资源管理,也已经实现国际化!甚至走到世界前列!
(3)企业是否自觉遵守劳动法,不仅要不断完善法律,而且,要进行有效监控。哪些外资企业,在外国和港澳都摄于所在地区的严格法律,都运营非常规范,但是,到了中国开公司,看到我们国内法律的漏洞,反而比内资企业还会钻空子!很多拖欠工资、违反劳动合同、不执行激励机制、侵害团队和员工利益的负面报道,经常见诸网络和媒体。建议国家要加强监管!
(4)本博客是关于华为和通信世界的专业博客,会对华为和通信巨头的时事,进行跟踪报道和评论。欢迎网友和读者踊跃参加讨论。
(5)本博客力求保持中立立场,实事求是,从一个资深通信企业家和学者的视角,对于重大通信事件进行评论。目的不是攻击哪个企业或者个人,也不是恭维哪个企业或者个人。如果批评了哪个企业或者个人,也是为了学术探讨,绝非恶意,敬请原谅。如果得罪哪个利益集团,也不是处于本意。
(6)和所有华为人一样,本人热爱华为和任正非老板,所以,也难免有些主观。但是,确实是想尽量客观地研究华为和推广华为经验。

距我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国一些地方却出现了企业解约潮,有些企业一次性解除数百人的劳动合同,甚至有因为《劳动合同法》即将生效而企业关闭的现象。深圳华为公司作为我国IT行业的知名企业,也加入到这场特殊的博弈游戏中,据公司要求,工作满八年的职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办理辞职手续,然后再与公司签订一到三年的劳动合同。据估计,此次解除合同的人数有数千到一万人。
  深圳华为颁布自动办理辞职手续的规定,显然是为了应对《劳动合同法》带来的挑战。但其特殊之处在于,它将通过全员自动辞职、竞争上岗,解决企业人力资源浪费现象,缓解企业人力资源经营中出现的惰性,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深圳华为公司有理由这样做。
  首先,深圳华为开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远远高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条件,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深圳华为不仅按照职工连续工作年限支付补偿费用,而且还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仅支付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且还支付企业职工上年度奖金月平均分摊数额。更重要的是,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所有离职员工都可以通过竞争上岗,重新找到工作,在此期间他们在公司虚拟的受限制股份仍然保留。换句话说,虽然与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仍然与员工保持股权关系。这样的利益分配格局当然具有吸引力。
  其次,深圳华为实行了集体主动辞职制度,包括华为董事长在内的所有符合条件的职工都向公司提交了自动辞职的申请,这就使得这项人.

holymem 2007-10-31 16:38

和劳动法对着干,反而有理了啊?偷窃的人嘲笑抢劫者!华为要是够牛,可以让国家修改劳动法啊。

alamoo 2007-10-31 16:57

[quote]原帖由 [i]solliam[/i] 于 2007-10-31 16:24 发表 [url=http://bbs.cnttr.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11621&ptid=128923][img]http://bbs.cnttr.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耗资数十亿元,华为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已   

(1)任正非拿出数十亿元人民币,作为补偿,来实现这次劳动关系调整,可谓真诚和义气!实在是其他老板做不到的!和哪些真正的黑心老板相比,已经是天壤之别!
(2)通过 ...
其次,深圳华为实行了集体主动辞职制度,包括华为董事长在内的所有符合条件的职工都向公司提交了自动辞职的申请,这就使得这项人.[/quote]

并非所有人都提交了辞职申请,并非所有人都主动,并非所有人都愿意,并非所有人都自愿.........
"..主动辞职制度.."  把"主动"和"制度"放到一起,有意思啊

lianxinyue 2007-11-1 11:09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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